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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建局:商品房实际交付标准应与样板房一致
西安市住建局表示,《规定》实施前已建成或在建的未在永久性建筑里设置的样板房、售楼部可以继续保留使用 。对于房屋交付标准为毛坯的 ,在《规定》实施前已建成或在建的经装修的样板房,可以继续保留使用。具备条件时,应按《规定》及时设置与交付标准一致的毛坯样板房。
法律主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 ,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不一致的,按合同违约处理。商品房费用构成:(一)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二)住宅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 。
样板房与实际交付房屋不一致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三种:重新交付符合样板房标准的房屋;对已经交付的房屋进行符合样板房要求的再装修;酌情减少价款或者赔偿损失。
样板房与实际房屋严重不符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开发商明确样板房非实际交付标准,购房者以实际交付的房屋与样板房不一致为由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的,不予支持。当样板房有合同上的效力时 ,开发商实际交付的房屋与样板房不一致,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
交房标准的硬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质量一致性:开发商交房时的商品房质量应与销售时设置的样板房质量保持一致。这意味着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在质量、装修标准等方面应与样板房相符。质量保修责任:开发商应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 、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 ,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建局发布商品房销售新规:实际交付标准应与样板房一致
西安市住建局表示,《规定》实施前已建成或在建的未在永久性建筑里设置的样板房、售楼部可以继续保留使用。对于房屋交付标准为毛坯的 ,在《规定》实施前已建成或在建的经装修的样板房,可以继续保留使用 。具备条件时,应按《规定》及时设置与交付标准一致的毛坯样板房。
法律主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 ,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不一致的,按合同违约处理。商品房费用构成:(一)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二)住宅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设置的样板房,应明确告知购房者实际交付的房屋与样板房在质量 、设备及装修上是否一致 。若未作明确说明,实际交付的房屋需与样板房保持一致。
质量一致性:开发商交房时的商品房质量应与销售时设置的样板房质量保持一致。这意味着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在质量、装修标准等方面应与样板房相符 。质量保修责任:开发商应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收到的房子跟看房的时候不一样能申请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 ,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
房屋与样板房不一致一般不能退房。开发商应当保证房屋的户型结构 、质量和装修等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合同约定样板房仅作借鉴的 ,购房人对差异应当有合理的预见。